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系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等。
组 长:林海青、颜鹂
副组长:杨李林、邹安川
成 员:刘钊、刘洋、许祝安、杨李林、李敬源、邹安川、张威、阮智超、陈飞燕、陈海、赵道木、曹超、盛正卯、景俊、颜波、郑丽玲、巫阳
申诉联系人:邹安川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2329
电子邮箱:zac@zju.edu.cn
三、报考条件
参见《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专家组”,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意见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由评审专家小组确定是否审核通过。审核结果将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申请报名的考生。
五、复试考核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1、复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面试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65%+面试成绩*35%。
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不及格者(折合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1、考核安排: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范围:
物理学专业本科课程:量子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电动力学、固体物理、光学、等离子体物理。
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
(2)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
通过ppt展示硕士期间学习、科研成果。专家提问并打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65%+面试成绩*3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形式:在多道题的题库中,选择部分试题作答。
②笔试内容(题库范围):物理学专业本科课程:量子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电动力学
2、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
通过ppt展示硕士期间学习、科研成果。专家提问并打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65%+面试成绩*3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物理学院将结合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六、拟录取与信息公示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浙江大学物理学院,体检不合格或未寄送体检结果者不予录取。
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集体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审定后公示。
七、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3、本办法由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