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1〕53号)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心平奖教金设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心平教学贡献奖、心平教学贡献提名奖三类。对获得心平奖教金的教师,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奖金额度为: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100万元人民币/人,心平教学贡献奖10万元人民币/人,心平教学贡献提名奖5万元人民币/人。上述三类奖的奖金不兼得。
二、评选范围
心平奖教金评选范围为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理学、工学、信息、农生环、医学等7个学部及思政教育岗位中,在教学工作和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
每位教师有2次参评资格,凡获得心平杰出教学贡献奖者不再重复参评。学校领导不参选。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含班主任、德育导师及辅导员)。
(二)评选对象应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没有教学事故。
(三)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教学评价优,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喜爱;
3.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爱戴。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月25日前,各系根据学校制订的心平奖教金条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的宣传动员工作。
2.3月5日前,根据心平奖教金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形式(本校学生可以支部或班级为单位向所在院系或单位联名推荐),各系应通过访谈、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收集教师和学生意见,集体讨论后向学部推荐1名候选人。需提交《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请点击下载)
3.3月20日前,学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并将各系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学部网站上公示,面向学部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征求意见(署名或不署名均可)。
学部组织召开本科生、研究生座谈会,收集学生评估意见。
学部召开心平奖教金评审会议,由学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或到会评委实名投票方式)确定1位候选人,形成并当场宣布评委会书面评语。候选人在学部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部将上报候选人材料到学校。
联系人: 陈平
联系电话:0571-87952348
邮 箱: lxyrsk@zju.edu.cn
理学部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