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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复学

发布时间:2005-05-19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158

1. 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打印并填写完整休学/复学审批单,签署意见并盖章。注:学生患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认为需较长时间治疗休养的,应办理休学;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并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2. 持审批表依次去计财处、学工部(办事大厅学工部29号窗口)、本科生院(办事大厅本科生院28号窗口)签署意见并盖章。

3. 将表格一份给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本科生院留底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注意:1)休学手续完成后需要处理休学学期的课程,即办理退课手续。2)复学后学生可以直接根据学校选课安排选课,同时上网关注学籍异动学生开学的单独选课安排。



附件:休学/复学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