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物理学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1、主讲课程1门 ; (研究员不作要求) 2、指导研究生3届3名以上。(至少毕业1届1名) 3、教学考核优良 |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 1、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SCI、EI 论文数不作具体要求,总影响因子≥25,Phys. Rev.系列及相当论文5篇。对海外引进人员:Phys. Rev.系列及相当论文10篇。 2、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著作教材作重要参考。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国家级奖 1项或省部一等奖1项或省部二等奖1项或省部三等奖1项(第一获奖人);或省部三等奖2项;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未获成果奖或发明专利增加影响因子总量要求2。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 负责 A类项目数1项, |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 按照学校规定 |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院系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另行制定。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物理学
教学: (包括任中级>3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1、 主讲课程1门 (申报副研究员不作要求), 2、 教学考核优良。 |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 1、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SCI/EI 论文 3篇及国内一级论文1篇;副研究员:增加国内一级1篇。 对海外引进人员:列入SCI/EI5篇以上。 2、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著作教材1本可抵国内一级刊物论文1篇。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省部三等奖一项或国家发明专利二项。未获奖或发明专利增加SCI论文1篇或国内一级刊物论文2篇。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 负责: A类项目/B类项目/主参(前3位)A类项目一项:或主参(前3位)B类项目二项。 |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 按照学校规定 |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院系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