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物理学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1、主讲课程1门 ; (研究员不作要求) 2、指导研究生3届3名以上。(至少毕业1届1名) 3、教学考核优良 |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 1、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SCI、EI 论文数不作具体要求,总影响因子≥25,Phys. Rev.系列及相当论文5篇。对海外引进人员:Phys. Rev.系列及相当论文10篇。 2、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著作教材作重要参考。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国家级奖 1项或省部一等奖1项或省部二等奖1项或省部三等奖1项(第一获奖人);或省部三等奖2项;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未获成果奖或发明专利增加影响因子总量要求2。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 负责国家级项目数1项 |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 按照学校规定 |
注:科研项目的认定级别分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由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