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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物理系副教授任职条件

发布时间:2009-05-12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144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物理学                

教学:
(包括任中级>3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1、 主讲课程1门 (申报副研究员不作要求),
2、 教学考核优良。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SCI/EI 论文 3篇及国内一级论文1篇;副研究员增加国内一级1篇。
对海外引进人员:列入SCI/EI5篇以上。
2、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著作教材1本可抵国内一级刊物论文1篇。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省部三等奖一项或国家发明专利二项。未获奖或发明专利增加SCI论文1篇或国内一级刊物论文2篇。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负责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参(3)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参(3)省部级项目2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按照学校规定

注:科研项目的认定级别分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由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