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科: 物理学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1、主讲课程1门 (特聘研究员无教学任务,申请教授不作此要求)。 2、显示出较好的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教学考核优良(特聘研究员申请教授不作此要求)。 |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 1、在所在学科至少一个研究方向上作出较系统的研究和较重要的贡献。 2、在所在学科领域的高档次期刊上发表优秀论文,尤其是近5年发表的申请人为第一或通讯作者的优秀论文。对于文章按姓氏排名的物理领域,申请人可以作特别说明,提交系人力资源委员会认定。 3、在全国性的或国际会议上作邀请报告、在其他重要科研单位作学术讲座。 4、(针对近几年引进的且首次申请提职的实验学科研究人员)基本建立起相关实验室。 5、其它相关的可以证明申请人出色表现的材料,如专利、出版书籍或重要科研奖励及荣誉等, 可以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 负责国家级项目数1项。海外引进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 按照学校规定。 |
注:重点考核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工作业绩。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30日,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