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13年实验技术、出版、图书档案、专职学生思政(一线辅导员)、高教管理、技术研发及知识转化系列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出版技术、图书档案、学生思政按职务系列分别由出版社、图书馆、学工部负责审核材料。高教管理系列由人事处职工办负责审核材料。实验技术系列由各学院(系)、单位负责审核材料。技术研发及知识转化系列分别由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筑设计院负责审核材料。各负责单位审核材料后统一报人事处职工办。
三、人才派遣人员,要求委托评审中初级职称的,须有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正式的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须有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正式的委托评审函。与申报材料一并交人事处职工办。
四、时间安排:
1、9月27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
申报实验技术、出版、图书档案、学生思政(一线辅导员)、高教管理、技术研发及知识转化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表》、《个人业绩统计简表》和《实验技术系列专家推荐表》(请下载),以及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原始证明材料即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SCI、EI、SSCI收录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另外,根据学校对不同职务或不同年龄人员的要求,还应提供晋职所需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外语考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提供不全者,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个人向各单位人事科(没有人事科的单位,由单位指定专人)提交材料,单位审核材料、组织考核推荐后,应征求申报人所在党支部意见(表格另发),并汇总材料报各职务系列负责人(出版社林昌东、图书馆葛杭、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林小菊、建筑设计院丁禄霞、学生思政系列学工部童永炯、高教管理系列人事处职工办)。各附属医院申报各系列人员材料统一由医院人事科审核汇总后,交人事处职工办。
2、10月10日前各职务系列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和资格审查。
各职务系列负责人汇总申报材料,对照学校规定的有关职务系列正、副高职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审查要求,逐个审核。初审合格者分别填写有关系列《条件统计一览表》和《资格审查花名册》(请下载),以及《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人事处领取),同时上报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名单(请下载)。
3、10月15日前各职务系列完成晋升高职的申报人员主要业绩上网公示、述职和初评工作,将初选结果、送审材料,连同同行专家评审费报人事处职工办,正、副高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送审。
送审材料要求:申报正高、副高均一式3份。每份送审材料包括以下4项内容:
①主要业绩表。
②代表性论著:申报正高3篇(本);申报副高2篇(本)(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4、10月28日前各学院(系)、各系列负责人员做好上述各职务系列晋升(确定)中、初级职务人员资格审核工作,并将《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一览表》以及相应的晋升材料报人事处职工办。
5、11月上旬,各职务系列高职人员的主要业绩上校网集中公示。
6、12月上旬,完成各职务系列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7、12月中旬,完成各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
7、12月中旬,完成各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
8、12月下旬,各职务系列正高职人员报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审批。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