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本〔2018〕104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以及浙大发本〔2017〕119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本科生在正常教学期间请假需填写本科生请假申请表(点击下载),
审批流程:
(1)≤2周,交由班主任签字;
(2)>2周,携带家长知情同意书,并分别由教学副系主任(赵道木老师)及分管副书记(方磊老师)审批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请交至玉泉教十二404备案。
联系人:马玉婷,联系方式:8795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