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和结题工作和2013年的申请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各单位积极准备,利用此次年终项目汇报,对本单位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清单请见附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填报方式:
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和结题报告需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负责人以原有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按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1080。
二、 填报要求
1. 在研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2012年12月20日前网上提交)
1) 年度进展报告: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附件:请提供标注基金资助的已发表和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以及其它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 结题项目提交总结报告(2013年1月10日前交科研院)
1) 总结报告: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上交院系科研科。
其中一份需将附件装订入内上交基金委,另一份需由系(或学院)科研科审核并在封面加盖公章。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财务决算部分需严格按预算及实际支出填写、控制结余经费数(10%左右),并经校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签章。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查阅填写国家基金委填报要求(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2012_rpt_usr.pdf)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 项目所属学科处如有特殊要求,请按同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研究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