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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

发布时间:2014-08-28     来源:物理学系     编辑:phyjd     浏览次数:186

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

一、缴费方式

以下三种方式任选一种,方式三只针对单位缴费或代缴情况。

(一)网上自助缴费

725后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使用网银(银行卡要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企业网银也可支付。

(二)中国银行卡代扣方式

99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与校园卡关联的中国银行卡卡内,由学校委托中国银行统一扣款。(所扣费用为: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研究生综合保险费

(三)其他缴费方式

单位付费等按照附件1办理,经费卡转账按照附件2办理,请提前转入,并于报到时到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点办理收费凭证。

二、注意事项:

(一)学费

请参照学校文件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可见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基本信息中的缴费信息或协议书上的培养费标准,如数据有误按文件为准,并请及时联系院系。

请在中国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

(二)保险费

1.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个人缴费标准60/学年。按学制预收,2年、3年、4年和5年学制学生分别预收120元、180元、240元和300元。2.5年、3.5年学制分别按3年、4年学制预收,以此类推,请在中国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

2. 研究生综合保险

研究生新生参加综合保险费用为每年35元,请在中国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研究生综合保险主要解决研究生大病超出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及人生意外伤害的赔付,未参保其它商业保险的学生建议参保研究生综合保险,否则大病和意外伤害后,除基本医疗外,无任何赔付。

如个人已经办理其他大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不愿意参加学校保险的,请联系院系研究生科,寄交承诺书(承诺书:本人已办理其他综合保险或不参加学校的综合保险,本人住院后超出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之外部分,以及意外伤害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和解决,要求不办理学校的综合保险,特此申明)。承诺书须由家长和本人签字。学院(系)将名单报研究生管理处,可以不扣保费,不参保。

注:综合保险保单打印采用自助方式,同学请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信息-----保险就业栏,自助查询和打印。

(三)缴费凭证领取

1. 网银或中行卡缴费成功的,如有住宿的,请于1010后到各自宿舍楼领取培养费与住宿费收据。

2.  网银或中行卡缴费成功的,不住宿的学生,请于1010后到各院系领取;

3. 通过银行卡扣款成功的学生若急于领取培养费和住宿费报销凭证,可直接前往现场缴费点打印领取。

4.  银行转账的到各校区财务处财务大厅办理。

5.  现场缴费的在缴费点领取。

(四)919-920各校区缴费地点(网上缴费和中行代扣者无须前往),支持现场刷卡,若有调整,本通知实时更新,请在919日前关注:

玉泉校区----- 永谦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西溪校区-----行政楼(图书馆)一楼财务109室报销大厅;

华家池校区-----东大楼二楼财务大厅;

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学生公寓综合服务大厅;

之江校区-----4号楼(视扣款情况设立);

920之后报到注册而未缴费的,请到各校区财务大厅缴费。

 

附件1:单位缴费-中国银行结算业务样表费用属性为:研究生培养费)

附件2:科研经费支付研究生培养费申请表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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