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林士增退学的决定
ZGⅡ〔2019〕0015
林士增同学(物理学系,学号10506131):
您好!
浙江大学已对您作出退学处理,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林士增(学号:10506131)),物理学系理论物理专业2005级博士研究生。该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林士增予以退学处理。
如您对此决定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物理学系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