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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求是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59

物理学系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低年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X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选聘求是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毕业班本科生能保证2020-2021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 中共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3.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选聘流程

1.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与附件三《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的附件一纸质材料交至玉泉校区教十二404室;附件一及附件二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hysics_zju@126.com。

2. 由学系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交至对应学园,部分已在岗、并愿意继续担任该职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由学系直接在汇总表中注明。

3.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小组结合求是学院实际,按程序择优选聘兼职辅导员,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

郎老师,87953917,玉泉校区第十二教学大楼404室


附件一: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三: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