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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物理学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92

物理学系学生会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搭建交流平台,服务成长需求”为宗旨,以“塑造有影响力、有物理系特色的活动品牌”为中心思路,完善内部建设、拓展外联关系、争取指导部门支持,从需求出发凝练和打造了学术职业、文体联谊、文化传播、素质发展“四类品牌”,基本完成了从“初创阶段”向“品牌建设阶段”的转变。当前,群团组织改革对高校学生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物理学系本科生的成长发展需求有了新的变化,物理学系师生对本科生活动有了更多的热情和期待。为进一步扩大我系本科生民主参与、更好地服务于本科生成长需求,需要及时组织召开物理学系学生代表大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改革要求》等文件精神和《浙江大学物理学系学生会章程(草案)》召开物理学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主题

“求是创新”助推一流本科建设,凝“格物致理”引领时代思想浪潮

 

二、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2日14:00;

2.地点: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23室。

 

三、大会主要议程

1. 系党委和团委领导讲话;

2. 听取和审议表决《物理学系学生会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草案)》;

3. 审议表决《物理学系学生会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草案)》;

4. 审议表决《物理学系学生会章程(草案)》;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四次学代会正式代表;

6. 选举产生物理学系学生会主席团。

 

四、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1. 代表团构成与名额

大会共设正式代表34人。物理学系学生会第三届主席团全体成员4人为大会当然代表。其余30名代表名额根据本科生活动实际情况和各班级人数统筹分配如下:

 

2020级

2019级

2018级

2017级

1班

 

6

6

6

2班

6

6

3班

6

6

求科班

4

4

4

强基班

4

 

 

大会除正式代表外,另设若干列席代表。物理学系学生会全体现任成员中非正式代表者作为列席代表全程参加会议,列席代表无选举权、表决权、发言权。

2. 代表产生

2020级、2019级、2018级、2017级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在自荐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提出本代表团代表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本班全体同学表决并获得超过半数同意后,方可生效。班长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代表团正式代表名单报大会筹备委员会。

高年级同学向大会筹备委员会自荐,筹备委员会组织所有自荐的同学充分协商、并广泛征求高年级同学意见后产生正式代表名单。

五、新一届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学生会第四届主席团设3人。经候选人自荐、资格审查、筹备委员会综合考察后,在学生代表大会上经差额选举产生第四届主席团成员3人。

学生代表大会结束后,学生会第三届主席团召开会议,结合候选人综合考察情况和大会选举情况,讨论确定主席团成员3人的具体分工。

物理学系学生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