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物理学系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2021年1月至6月
三、团费收缴标准
团员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四、团费收缴要求
1.各团组织要严格统计团员人数,按照规定收缴团费,务必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请于6月28日前上交,未尽事宜,请联系陶老师87951326,丁晨旸18888911007。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