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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研工部关于选派优秀学生骨干到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持续发力,落实立德树人,突出政治标准,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在服务社会、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中实现高质量骨干培养,加大学校党政管理优秀人才储备力度,拟继续选派优秀学生骨干到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数量

浙江大学2023届、2024届毕业研究生,博士生、有“2+2”模式辅导员经历研究生、有研究生支教团等经学校认定的研究生优先。

本次学校计划择优选派25人左右。

二、选派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3.掌握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三、工作要求

1.实践期限: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

2.工作时间:一般每周需有2个工作日,至少不少于1个工作日。

四、申请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表》与《附件2: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3日17:30前以“姓名+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命名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发送至physics_zju@126.com,纸质版材料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上交至玉泉教十二404

五、管理考核

1.实践锻炼期间,由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工作由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2.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开展专项工作,落实培养举措。

3.实践期满后,学生要对工作进行总结,鼓励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接收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4.考核工作参照校内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标准,采取记实评价与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实践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出具实践锻炼期满考核鉴定表,并归入学生档案。

六、相关政策

1.工作津贴:原则上按照1000//人标准,按月发放。

2.考核优秀学生报名校内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选调生的,不占院系推荐名额,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联系人:郎启浩  87953917

附件1: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