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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22

各物理学院学生

朋辈心理辅导是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塑造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培育积极心理品质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校班级心理委员和相关社团、学生组织在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个体帮扶和支持、团体心理辅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升我校朋辈心理服务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1.浙江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报名者需要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在浙江大学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1学年及以上积极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朋辈心理辅导,工作业绩突出

    (二)在心理健康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中,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以上。

    (三)修读通过《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课程,并获得“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资格证书”,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以上

 

二、推荐方式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与附件2,于5月1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hysisc_zju@126.com,纸质版材料递交至玉泉校区第十二教学大楼404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87953917





  附件1 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doc

  附件2 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