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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求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物理学系办公网     编辑:     浏览次数:191

各物理学院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低年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选聘求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毕业班本科生,能保证2022-2023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3.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选聘流程

1.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并经导师和所在院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请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hysics_zju@126.com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玉泉校区第十二教学大楼404。

2、求是学院会同学工部、研工部根据任职要求,以面试等形式开展录用审核,录用结果公示后报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小组备案。

联系人:

郎老师 87953917

附件一: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