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展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标记工作
1.对于本年度毕业的团支部进行标记,系统会在2022年6月1日自动将其组织类别变更为毕业生团组织。
2.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延迟毕业团员”或“教师”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不归属于“学社衔接”业务。“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是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去向,需要将团组织关系留在本校的团员,其标记将在7月31日后启动。
3.混合支部无需进行上述三类标记,但需要将今年毕业的团员进行单独标记,并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1.根据性质,分别转入延迟毕业团组织、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
(2)延迟毕业团员: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将延迟毕业团员统一转接到该组织内即可。
(3)应届毕业生:包括毕业生团组织中的一般毕业生团员以及混合支部中今年毕业的毕业生团员。
(4)流动团员团支部,接收本学院保留团组织关系的未升学/就业团员(以此方法转入团员依旧不算完成“学社衔接率”指标),暂不转入校级流动团支部。
3.时间安排
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月1日至8月31日,以毕业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承担起工作推动的主体责任,由团支书负责该项工作,指导督促毕业学生团员及时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统筹推进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 各团支部要规范操作,承担起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积极做好对接联系等工作。
3. 10月15日前“学社衔接率”需达到95%以上。若团支部毕业时间设置错误,或团支部不属于学社衔接工作的设计范围(如青工单位团支部、学院教师团支部),依据上级团组织要求,不得将本科生团组织设置为混合团支部。
四、注意事项
1.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具体操作见“智慧团建”系统首页。
2.对于目前部分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3.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应填写申请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转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4.如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6),请各院级团委自行开具。
未尽事宜,请各院系负责团干加入智慧团建QQ答疑群927583005或微信群“ZJU智慧团建与基础团务工作群”。
联系人:陶老师,87951326。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