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各位研究生:
依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物理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候选人答辩、委员会投票确定,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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