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物理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浙江大学物理学系研究生毕业出口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评审,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院设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
公示期为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7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巫老师
邮箱:w.yang@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