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所室审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所在所室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期限 |
1 | 凝聚态物理研究所 | 何丕模 |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至2024年4 月 |
公示期自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物理学院人事人才科反映,联系电话:87953118,邮箱:zhengyouxiu@zju.edu.cn。
物理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