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2023年我院“申请-考核”制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形式:在多道题的题库中,选择部分试题作答。
②笔试内容(题库范围):物理学专业本科课程:量子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电动力学
2.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学术水平考核
考核方式:每人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英文自我介绍、硕士期间学习、科研成果、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PPT请于4月13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phyzll@zju.edu.cn。为防止不同版本显示错乱,请同时发送ppt和pdf两个格式版本。
3.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65%+综合面试成绩*35%
复试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物理学院将结合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4.复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上午8:00-11:00;
笔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院8幢物理学院215;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下午13:00
面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院8幢物理学院324;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2023年4月1日中午12:00之前填写以下回执发送至邮箱:phyzll@zju.edu.cn,进行复试确认(请不要用附件形式):
姓名 | 联系电话(绑定钉钉) | 是否参加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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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不再发纸质复试通知,请务必准时确认并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二、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笔试和面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2023年4月15日上午7:30前持以下材料于考场入口提交工作人员: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携带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往届生携带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位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携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pdf
4.在读博士研究生携带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5.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30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五、拟录取与信息公示
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集体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审定后公示。
六、其它说明
1.面试地点可点击以下链接搜索“物理学院”或“海纳苑8幢”:https://map.zju.edu.cn/index
2.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3.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