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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2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1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911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附件1)、《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2,下称《细则》),全面考察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评价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和奖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详情见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附件5)。

 

一、适用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参评方式

请各位同学填写填入《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表》(附件3,下称《评分表》)与《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4,下称《汇总表》)。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经同学填表反馈后由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评定。

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由各位同学依据《细则》自行计算分数填入《评分表》和《汇总表》。

三、获评比例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10317:00提交《评分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文件分别重命名为“姓名+评分表”和“姓名+汇总表”,并附上科研成果检索结果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juphyxgtw@163.com邮件命名“姓名+综合素质评价”。

 

注:《细则》中发表文章分数折算规则部分的说明:

原则:实际计分保持每篇论文的总分值归一。

例:若一篇文章的影响因子为10分,则计10*5=50分。

①如仅有一位作者,该作者计50分;

②如有两位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包括共一情况)相对分数为50*1/1+0.3=38.46,第二顺位作者相对分数为50*0.3/1+0.3=11.54

③如有三位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包括共一情况)相对分数为50*1/1+0.3+0.1=35.71,第二顺位作者相对分数为50*0.3/1+0.3+0.1=10.71,第二顺位作者相对分数为50*0.1/1+0.3+0.1=3.57

④第三顺位以上的作者不计分。

 

如有疑问,请联系沈老师,szjian1225@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3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表.xlsx

附件4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xlsx

附件5 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pdf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