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成立于1928年,王淦昌、束星北、顾功叙、胡宁、吴健雄、胡济民、卢鹤绂、程开甲、李政道、吕敏、贺贤土等物理学家先后在此工作和学习,创造了中国物理学历史上的辉煌。199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李政道在浙江大学创建了浙江近代物理中心并亲自担任主任,为物理学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浙大物理学院现有教职工16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0人),在校学生近730人,其中本科生约300人、硕士生约60人、博士生约370人。教师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9人(含双聘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和新世纪人才9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2人,以及二十多位活跃在各个研究领域、年龄在40岁左右的青年教授。此外,17位国际著名物理学家也先后受聘为浙大讲座教授或曹光彪特聘教授。与此同时,一批优秀的海外年轻学者正在奔赴浙大,成为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新的成员。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的学科方向涵盖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电子与无线电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以及天体物理等;具有物理学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物理学院下设七个研究机构,包括浙江近代物理中心、凝聚态物理研究所、光学与量子信息研究所、光电物理研究所、聚变理论与模拟中心、关联物质研究中心,以及天文研究所。在凝聚态物理、量子信息与量子计算、冷原子分子与光学精密测量,以及量子计算与人工智能等领域建立了先进的研究平台。此外还拥有多个综合性平台,包括浙江省量子技术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交叉学科实验室、浙江大学国际量子物质合作中心、浙江大学量子信息交叉研究中心,以及物理学院低维量子材料与器件公共技术平台。
一、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2024年,物理学院在物理学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为硕士生阶段与博士生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3.5年。
三、申请条件
除须符合《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外,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一)直博生
1. 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高校同时入围2024年QS、USNEWS、THE、ARWU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原则上大于3.5/4.0的境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 本次推免对外语成绩不做硬性要求,但需通过复试考核。本次推免录取的直博生需在博士生中期考核前达到学校的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不早于入学前五年(即2019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3. 直博生入学后三年内有两次中期考核的机会,若中期考核前未达到外语要求,或者中期考核不通过,则转为硕士培养。
(二)硕博连读生
1. 已完成硕士阶段的学分,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2. 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不早于入学前五年(如申请2024年春季入学,则2019年3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如申请2024年秋季入学,则2019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3. 申请破格条件:有1篇科研论文录用或发表(期刊需经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三)普博生
1.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2. 全日制非定向普博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学校和院系均不再单独组织外语考试,考生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不早于入学前五年,即2019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
3. 具有浓厚科研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有相关的科研经历及成果。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少民骨干”、“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需符合: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5)合格。
四、申请时间
(一)直博生
外校及本校跨院系推免生通过浙江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符合招生学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应于10月15日-11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
(二)硕博连读生
申请者经向学院(系)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以物理学院办公网发布为准。
线下申请程序: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5日,2024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申请报名;
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申请报名。
具体申请程序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的相关通知。“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在读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秋季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的“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申请者一同考核录取。
(三)普博生
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向申请学院(系)递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5日。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强军”等专项计划申请者(专项计划及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均须在该阶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rs.zju.edu.cn/yjszs/main.htm。
将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除专家推荐书外)对应的电子材料,保存成单个压缩包上传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2.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盖章);
3.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两封专家签名的
6.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专利提供授权书);
7.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 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硕士论文1本(应届硕士生可提供截止目前为止的硕士论文初稿已经完成部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9. 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发到邮箱phyzll@zju.edu.cn。根据材料的提交情况,物理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每位考生务必在报考当年的通知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8幢522;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304;电子邮箱:phyzll@zju.edu.cn)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2024年1月30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官网:http://physics.zju.edu.cn/
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援疆博士师资”、“强军”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人数和专项计划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资格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政审与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申请者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录取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与定向单位之间因协议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解决,与我校无关。
对在申请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2.5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5万元/生·全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4.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三)院系特色奖助学金
物理学院设有: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奖学金、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助学金、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梨洲助学金、梨洲理论物理奖学金等。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奖学金与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助学金由物理学院优秀校友设立,旨在支持浙江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卓越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纪念束星北教授,传承他的独立思考和科学探索精神,鼓励物理学院青年学生在专业学习、科研应用中不断进步。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梨洲助学金”和“梨洲理论物理奖学金”由著名等离子体物理学家陈骝教授与夫人李醒夏女士共同捐赠成立,以鼓励物理学院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同时纪念陈骝先生的先祖“梨洲先生”黄宗羲。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邮箱:yjsy-zsb2@zju.edu.cn。
(二)物理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8幢522
邮编: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3304
邮箱:phyzll@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