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公服务  安全及设备专栏  最新消息

转发-关于实验室规范使用化学品智能储存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编辑:     浏览次数:228

各相关院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实验室危化品存放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潜在法律风险,我校于202212月启动危化品安全风险数智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为全校使用管制化学品的实验室配备化学品智能储存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第一阶段建设任务(材料学院、化学系、高分子系),正在推进第二阶段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院系单位)。

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及其系统是我校实验室使用管制化学品的必要基础设施,可实现危化品从领用、使用到处置的闭环管理,操作简便并可自动生成台账,也得到公安等政府部门的认可,并要求我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为符合监管要求,现就操作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院系、单位遵照执行。

1. 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及其系统将于近期整体接入学校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化学品智能储存柜自动记录的化学品台账信息也将合并进入各实验室的化学品总账,届时各实验室可在系统查看所有化学品的领用、库存、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信息。

2. 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将实时记录化学品入库、存取和处置信息,并可通过系统向各级管理人员自动发出预警。在系统中,化学品智能储存柜预警情况将作为动态评价实验室是否规范管理的重要指标,多次预警会自动触发实验室在系统中被关闭,直接影响实验室采购化学品和实验材料。

3. 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原则上仅用于实验室存放管制化学品,一般危化品应存放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其他试剂柜(架)中。严禁使用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存放剧毒、爆炸、一类易制毒药品等需要“五双”管理的化学品。

4. 为符合公安等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在设计上采用一把机械锁(符合GA/T73标准)和一把电子锁(可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或人脸识别等方式开启)相结合的双锁结构。在柜门关闭时,两把锁都应是锁闭状态,机械锁钥匙必须及时拔下并由实验室管理员妥善保管;电子锁配有应急钥匙,仅用于异常情况下紧急开锁,该钥匙由学院统一保管。

5. 人员管理。化学品智能储存柜的使用人员信息来自系统,使用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应首先由实验室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人员信息维护。考虑到实验室人员的流动性,实验室管理员应及时更新人员信息。

6. 入库。我校实行危化品集中供应机制,所有危化品须在浙江大学材料与化学品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单购买,公安机关批准后由学校后勤集团科教服务中心进行点对点配送。科教服务中心配送的每瓶试剂已预先黏贴二维码标签(试剂、采购人等信息)。管制化学品(二维码标签采用橙白配色)配送至实验室后,须由该实验室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智能储存柜的终端按标准操作流程扫码、称重入库,逾期未入库的,将会触发预警。预警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关闭该实验室的启用状态,同时关闭平台使用权限。

在本通知发布前购买的且未使用完毕的管制化学品,不设入库预警,但实验室应按流程将此类试剂扫码入库;标签二维码不能识别的,应首先黏贴空码(可在院系安全秘书处按需领取)并利用智能终端赋值,再按标准流程扫码入库。

7. 配伍禁忌提示。为避免因化学品存放不当引发化学反应并造成安全风险,化学品智能储存柜内置了配伍禁忌判断与提示机制。入库时,选择目标储存位置,如果系统作出了较为严重的提示,建议重新选择位置后再存入。

8. 库存。为避免实验室因存放过量化学品引发安全风险,学校对各类危化品设置库存上限,对任何特定危化品,实验室当前库存量达到或超出这一上限时,将无法继续在平台采购此种危化品。

9. 领用。根据属地公安管理要求,使用管制化学品须双人领取。对照要求,领取时应首先由实验室管理员打开机械锁,再由第二人开启电子锁,严禁双锁由同一人打开。因机械锁钥匙插在柜门中不拔或未妥善保管造成试剂实际由单人领用的,相关法律风险由实验室责任人承担。在已知目标试剂所在位置的情况下,用户可通过快速开锁流程打开柜门,取出试剂后扫码确认领用;在不清楚试剂存放位置的情况下,用户可利用智能终端查询,找到试剂后按提示打开柜门,取出后扫码确认领用。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方式取出试剂,必须执行扫码确认操作。

10. 归还。对于在智能柜中取出的危化品,用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否则将触发系统预警。归还时,用户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称重(或手动输入使用量)操作,并在对应柜门开启后将试剂存放于原位置。系统通过领取、归还时试剂的重量差计算使用量,并自动生成使用台账。

11. 处置。

试剂用完后,应及时通过智能终端标记空瓶,从化学品库存中销账。对试剂空瓶,实验室应按要求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登记后送废弃物中转站。

试剂因药品变质、过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及时取出并通过智能终端标记废弃,从化学品库存中销账,按学校总务处要求进行登记和送处。

12. 通风。化学品智能储存柜的柜门采取密封设计,进风口设置在柜体背面,具有较强的防火防爆能力。为使柜体充分通风,有效消除挥发物在柜内的聚集,柜体上部安装了主动排风模组(含防爆风机),用户可根据柜内存放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利用智能终端科学设置定时排风或不间断排风,无正当理由不得拆除或长期关闭通风模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