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物理学院设立临时困难补助机制,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生及其他同学度过家庭经济突发性变故、临时性困难等情况,每学年均可依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金额在2000以内。
一、项目介绍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对学生突发性经济困难的补助,补助一般在学院(系)、学园困难补助经费中开支。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申报方式
1.学生自主申报,研究生自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交至物理学院5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邮箱zjuphyxgtw@163.com,邮件标题:“姓名+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由学院进行排查报送,请各研究所德育导师、学生党支部、班委主动关心家庭生活困难研究生,特别是要关心身体有病、单亲家庭、残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如有相关情况,请各班班长将申请表汇总,发送邮件至邮箱zjuphyxgtw@163.com。
注意:因一次性补助2000元及以上者,需事先报学生工作处批准,请大家在填写数额时,尽量取整,且最高金额1900。
如有疑问,请咨询:沈老师8795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