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公服务  学生思政  研究生思政  奖助学金

【研究生资助】关于做好物理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225

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物理学院设立临时困难补助机制,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生及其他同学度过家庭经济突发性变故临时性困难等情况,每学年均可依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金额在2000以内。

一、项目介绍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对学生突发性经济困难的补助,补助一般在学院(系)、学园困难补助经费中开支。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申报方式

1.学生自主申报,研究生自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交至物理学院5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邮箱zjuphyxgtw@163.com,邮件标题:“姓名+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由学院进行排查报送,请各研究所德育导师、学生党支部、班委主动关心家庭生活困难研究生,特别是要关心身体有病、单亲家庭、残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如有相关情况,请各班班长将申请表汇总,发送邮件至邮箱zjuphyxgtw@163.com

  注意:因一次性补助2000元及以上者,需事先报学生工作处批准,请大家在填写数额时,尽量取整,且最高金额1900

 

如有疑问,请咨询:老师87951326 


浙江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