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各类出国留学项目。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物理学院成立公派出国研究生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组员由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同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派原则、申请条件、类别及要求
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4/0102/c69962a2855002/page.htm)及《浙江大学“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https://yjsybg.zju.edu.cn/2024/0115/c69962a2858710/page.htm)。请各位同学申报前仔细阅读通知及实施办法,并按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1.校内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zju.edu.cn/,以下简称“学校系统”),在应用中心-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点击“新增”,选择“公派研究生项目”,发起申请,填写信息,“项目类型”选择“国家公派项目”,“项目名称”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填写“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留学身份”根据实际“选派类别”选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附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联系导师在线审核。(校内申请表无需打印,审批在线进行。)
符合通知中第一批申报的同学应按通知要求最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前完成系统申报;符合通知中第二批申报的同学应按通知要求最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0: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未完成系统申报视作放弃。
完成系统申报的同学,请同时发送邮件至:ruany@zju.edu.cn,邮件名:2024CSC第X批申报+姓名,邮件中注明:已按要求完成系统申请。
2.学院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工作。
3.学院公示与上报
评审结果将于学院网站公示,并于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上报。
4.纸质材料递交
请最终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同学,于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尽快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至:海纳苑8幢525办公室(阮老师,0571-87953325)。具体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将根据学校推荐名单公布时间及学校材料上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
派出与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见学校发布的通知及相关实施办法。
物理学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