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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永平奖教金(思政教育类)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238

各物理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永平奖教金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9〕23号)及《关于开展第届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届永平奖教金(思政教育类)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推选对象为全校范围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含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德育导师)及长期从事一线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群体群艺工作的浙江大学优秀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班主任、德育导师及辅导员)10年及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工作5年及以上。

每位教师有2次参评资格,但曾获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者不再参评,校领导不参评。

二、推选条件

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参评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的,还应在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请以班级为单位,在广泛征求班级学生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名人数每班不超过1人)。请于4月10日(周12:00前,由各班班长填写《浙江大学永平奖教金(思政教育类)候选人(班级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juphyxgtw@163.com,以“班级名称+永平推荐”命名邮件主题及文件。


浙江大学第十届永平奖教金(思政教育类)候选人(班级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