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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213

各位物理学院本科生: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发展,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届学生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展开提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817:00点截止

提案必须在征集期内提出;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提案组将交由下一次学代会处理。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范围:

(一)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二)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三)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四)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 健康咨询等方面;

(五)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提案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能够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和呼声;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四)一事一案,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必须属实

3.提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二)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三)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四)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4.提案可由代表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以个人名义的即为第一提案人;以联名名义的,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5.提案需一事一案,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要有代表性。对于指定校区的提案需在提案名中注明,并仍需一事一案。

6.原则上,要求每个代表团至少提出一份提案。

 

三、提案的递交

每份提案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文本必须由提案人亲笔签名。

请于5817:00各代表团团长发送《附件1: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至邮箱zjuphyxgtw@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代表团+提案”,附件请命名为“提案名”;同时于58日下17:00前将纸质版附件1上交至紫金港校区物理学院522办公室。

 

四、提案参考方向

详见《附件2: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参考方向》

 

联系人:老师 87951326

       何同学 17261135170

 

附件1 浙江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提案参考方向.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指导性案例.docx

 

物理学院团委

物理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