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所室审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所在所室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期限 |
1 | 物理学院 | 杜江峰 | 合肥国家实验室 | 2024年8月- 2029年7月 |
2 | 物理高等研究院 | 常 凯 | ||
3 | 凝聚态物理研究所 | 许祝安 | ||
4 | 光学与量子信息研究所 | 宋 超 |
公示期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物理学院人事人才科反映,联系电话:87953118,邮箱:zhengyouxiu@zju.edu.cn。
物理学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