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物理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对象(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认定结果分两档予以资助。普通资助对象为一档,资助金额为3300元;重点资助对象为二档,资助金额为3900元,具体金额根据申请人数和中央下拨经费情况确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
三、评选程序
1.申请流程
10月8日(周二)17:00之前:符合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申请,具体流程为:
(1)线上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线下申请。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助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一份),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按各单位通知要求提交至各自院系、学园(具体填写要求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1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2. 材料提交
10月12日(周三)17:00之前:各位申请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材料。
书面材料(附件1 一式一份的个人申请表)交到紫金港西区海纳苑8-522沈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院系、学园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学生资助对象,真正发挥国家助学金的激励和帮扶作用。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学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申请资格,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 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
3.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
联系人:沈老师,87951326,szjian1225@zju.edu.cn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