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物理学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按各学院(系)、资助对象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系),物理学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后续公布。
2.申请流程
10月8日(周二)17:00之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线上申请。登录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进入“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线下申请。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一份),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按各单位通知要求提交至各自院系。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3.材料提交
10月12日(周六)17:00之前:各位申请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材料。
书面材料(附件1 一式一份的个人申请表)交到紫金港西区海纳苑8-522沈老师处。四、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真正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激励和帮扶作用。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学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申请资格,并对相关院系予以通报批评。
2.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申请表中各学院(系)印章不能为打印版。
3.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
联系人:沈老师,87951326,szjian1225@zju.edu.cn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