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报名要求
1. 物理学院推荐人数为9人。
2. 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在ETA平台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的填写模板见附件2),并作为附件上传。ETA系统逾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温馨提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提交:
【电子版】上传ETA系统后,再发送一份至zjuphyxgt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省政府奖学金材料”(11月8日下午17:00前)
【纸质版】一式1份交到紫金港校区海纳苑8-522,沈老师(评选上后提交,将统一通知,未评上则不需提交)
其中,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不得空着或者随便填写,请务必认真对待。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326
物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