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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2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721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 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 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类别

博士(中期考核后)

硕士(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40%)

13000

1000

二等

9500

500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系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根据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确定所获奖助金等级,评选结果需在系所内部进行不少于1天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请系所填写《XX院系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并于12月5日前报送至物理学院团委周老师处,电子材料以“【系所名称】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命名,上交至gaolmz623@163.com并抄送zzyzhou@zju.edu.cn

(3)学院汇总各系所名单后确认最终结果,并在院网上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注意事项

1)学院已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中期考核结果”初步核算了名额和学生名单供系所参考。若对名单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周老师,0571-87953917

2)学校将于寒假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XX院系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物理学院团委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