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考核机制,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建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对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生(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浙大研院2024(21)号》通知精神,现发布“物理学院关于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同学为:
1、2024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博士生;
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2025年3月份计起。
二、中期考核流程
(一)系统申请
1. 博士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中期考核”栏目下录入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其中学科考核小组成员至少填写3位及以上博导(包括自己的导师),请自行与导师商量确定。学科考核小组成员的工号可不填写。
2. 请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给出“中期考核”意见;
3. 博士生从系统中导出“中期考核表”,纸质版打印出来,导师签字;
4. 2022年9月以后入学的直博生,需提交外语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起往前五年(即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
英语未达标申请中期考核的破格条件:申请破格条件:有1篇高水平论文录用或发表(期刊需在博士毕业论文期刊库中,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且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成绩有效期同上。
提交纸质稿“中期考核破格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 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中期考核的同学,请填写“物理院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件2)。
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0日12:00之间交到研究生科郑老师(紫金港海纳苑8幢522)。
(二)博士资格考试
时间:2024-2025春夏学期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
1、物理学专业本科课程:量子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电动力学、理论力学、固体物理、光学、等离子体物理。
2、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
请大家互相转告。若有疑问,可联系郑老师,电话87953304。
(三)研究能力评估
时间、地点:资格考试后另行通知
1、每人准备5-8分钟的ppt,展示博士期间学习、科研成果。
2、专家提问并打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