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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10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大教师的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发掘物理学院师德典型、讲好以“王淦昌”为代表的师德故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经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物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均有被推荐资格,共评选物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9名。

二、评选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被推荐评选的先进个人应有良好的育人事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推荐、民主评选的程序,经学院党委评审后,公示结果。

三、评选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意识强,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模范践行“做‘王淦昌’式的好老师,培养‘程开甲’式的卓越学子”,育人事迹、成绩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格物致理”院训精神,模范践行“爱国爱党、专业精湛、勇于原创、不囿于物”的教育教学理想要素,为物理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各项事业奉献力量。

1.教书育人7名: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价中成绩突出,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好评;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教育学生服务国家大局,到中西部及重点单位就业、教育学生在科研中与团队戮力同心不断创新取得瞩目成绩。

2)在教学活动中坚持“四个统一”,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

3)面向全体一课堂教师。

2.管理育人1名:

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模范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维护学校和学院利益,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起到表率作用。

2)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总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效果显著。

3)面向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及党政办全体秘书。

3.服务育人1名:

1)爱岗敬业、尊师爱生、遵章守纪,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为师生员工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认同。

2)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并能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效果显著。

3)面向全体教学科研保障团队成员。

四、评选办法

1.民主推荐。各研究所室(中心)、班团组织在广泛征求学院师生员工意见基础上,经一定的民主程序,综合各方意见,推荐物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最多不超9,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于1224日(周二)前上报。

2.民主评定。学院党委专门召开评定会议,综合各研究所室(中心)、班团组织推荐意见,以及候选人现实表现等情况,提出建议名单,该名单由学院纪委审核负面清单,同时公示3天,经党委会议讨论、报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确定为最终名单。

五、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将适时结合系列表彰奖励活动,对评选出的 “三育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物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

章晨,0571-87953117;邮箱:phyzhch@zju.edu.cn

        周之琰,0571-87953917;邮箱:zzyzhou@zju.edu.cn

附件:物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xlsx 

中共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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