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各类出国留学项目。
一、选派原则、申请条件、类别及要求
请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的申请人,按照《浙江大学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https://yjsybg.zju.edu.cn/2025/0103/c69954a3009495/page.htm)进行校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报除了高水平项目外的其它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五、申请及选拔程序””进行校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
2024年起,高水平项目中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国外高校合作奖学金渠道改为国外合作项目,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五、申请及选拔程序”(https://yjsybg.zju.edu.cn/2025/0103/c69954a3009540/page.htm)进行申报,注意确认申报项目名称。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1. 校内网上报名
请申报高水平项目的同学按要求最晚于2025年2月20日中午前完成学校系统申报及导师审核。逾期未完成系统申报视作放弃。
完成系统申报的同学,请同时发送邮件至:ruany@zju.edu.cn,邮件主题:2025CSC+姓名,邮件中注明:已按要求完成学校系统申请。
2. 学院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工作。
3. 学院公示与上报
评审结果将于2025年3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于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上报。
请最终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同学,于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至3月31日12点前,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至:海纳苑8幢525办公室(阮老师,0571-87953325)。
三、其他
派出与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见学校发布的通知及相关实施办法。
物理学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