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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物理学院     编辑:     浏览次数:47

各实验室:

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及处置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院整理了相关管理规范及学校要求,如下:


1. 暂存区管理

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区应远离火源、热源及不相容物质,避免日晒、雨淋。存放两种及以上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时,应区分不同区域,并切实做好 “三标”---地标、墙标、桶标的警示标识张贴工作:地面上涂覆或张贴黄色警戒线,墙面上张贴危险废物分类警示标识,承装桶上张贴危险废物的危险性警示标识。暂存区应根据危险废物类别配备防溢洒、防渗漏的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严禁将实验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分类管理

学校教学、科研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常为化学类废物和生物类废物:化学类废物包括有机废液和非有机化学废物(无机废液、废瓶装化学试剂、空瓶等);生物类废物包括一般生化固废、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动物尸体等。

化学类废物:废液须用25L50L专业废液桶包装,装桶时留出25%空间,张贴浙江大学化学废弃物专用标签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标签可在学校材料与化学品采购管理平台采购,下同);废瓶装化学试剂须原瓶包装、确保密闭、避免泄漏、竖立放置于蓝色废物专用塑料箱内,并用网格隔开;空瓶等废实验器皿中不得有残留化学品,保留原标签并确保密封。

生物类废物:一般生化固废(包括手套、口罩、沾染试剂的纸巾等)须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感染性废物须先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消毒液浸泡进行灭活消毒;损伤性废物须用锐器盒等容器妥善包装,避免外露伤人;动物尸体等病理性废物须用医疗废物袋密封,放置在专用冷柜中冷冻暂存。生物类废物均需张贴浙江大学生化固废专用标签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

实验室危险废物在妥善包装、明确分类与责任信息后,应于规定时间送至各校区实验废物中转站,并做好登记工作。

附:实验废弃物各校区中转站暂存点:(如有变动,以设备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