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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物理学院本科生课程助教登记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170

各位物理学院研究生、大四本科生:

有意申请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物理学院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助教的同学,请于68日17点击链接:https://uuorxa.fanqier.cn/f/ueidjv2v完成登记。研究生申请助教前请先向导师报备,导师同意后再报名。如有已联系好的任课教师,请务必备注好教师姓名、课程名和上课时间,并在教务系统(http://zdbk.zju.edu.cn/)上申请助教岗位;无联系好的教师将随机分配。


温馨提示:

1.原则上,每位同学应聘的助教岗位总数不得超过1

2.助教需定期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填写自己的工作内容,以便核查。

3.所有助教都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4.助教的评价由物理学院完成。经研究生助教个人申请,学校可为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助教出具“浙江大学课程助教工作经历证明”。对因故无法继续工作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助教,设岗学院(系)可予以解聘。

5.助教岗位津贴与所负责课程学分、班级数目和班级人数相关。物理学院将针对大学物理和大学物理实验系列课程助教进行优秀评选,对评价优秀的助教予以一定的津贴奖励,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实验课助教工作职责:

1) 参加集中培训,了解助教岗位职责要求及培训流程,确认要带教的实验。

2) 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按时参加实验教学培训,做实验,写出实验教案,交给指导教师批改,讨论其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试讲并通过后方可参与实验教学。明确每个实验的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要求、评分细则。

3) 熟悉每台仪器的使用,能够规范地操作仪器和使用元器件,能在短时间内发现学生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4) 上课要提前10分钟到实验室;遵守并且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课程中,要积极巡视,不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做好教学情况记录(实验室的记录本、学生出席情况记录及实验成绩等)。

5) 认真按时批改实验报告,第一次批改的实验报告,主动交给指导教师审阅。

6) 按规定时间上课,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允许随意调课。

7) 参加期末考试监考和阅卷工作。


《大学物理》课程助教工作职责:

1) 批改作业(含4次单元测试);

2)阅卷(1次期中考试、1次期末考试);

3)答疑(根据分工安排轮流每天线上钉钉群答疑,线下答疑具体由任课教师安排);

4)习题课(4次,具体由任课教师安排);

5)学在浙大课程管理,包括将课堂签到、阶段性测试、随堂测试、期中考试、课堂讨论、作业等阶段性评价情况在教学环节结束一周内及时上传学在浙大平台,及时反馈信息。

6)其他由课程组安排的工作。


其他理论课程助教工作职责:

1) 学在浙大课程管理,包括将课堂签到、阶段性测试、随堂测试、期中考试、课堂讨论、作业等阶段性评价情况在教学环节结束一周内及时上传学在浙大平台,及时反馈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学生,及时反馈至学院教学科与学工,确保及时督促学生完成课程任务。

2) 完成阅卷工作(1次期中考试、1次期末考试);

3) 答疑(线下答疑2次左右(期中考试或期末考试前),线上答疑具体由任课教师安排);

4) 习题课(2次左右,具体由任课教师安排);

5) 学在浙大课程管理;

6) 其他由任课教师安排的工作。


附:物理学院助教管理规定.pdf


联系人:

陆晓清 0571-87951684

紫金港校区海纳苑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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