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公服务  学生思政  本科生思政  奖助学金

【2025本科生评奖评优12号通知】物理学院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校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8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324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校设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七)成绩要求:无不及格必修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30%(含30%),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和奖励办法

1.物理学院本学年国家奖学金计划推荐名额为5名。

2.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占一等奖学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注:参评学生原则上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即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1项其它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请同学们根据近期【2025本科生评奖评优11号通知】,自行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后续学院也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核查。

四、校设奖学金名额

名称

数目

备注

一等奖学金

12

5个国奖名额对应的一奖

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同时申请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14

 

三等奖学金

36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920:00之前完成ETA系统校设奖学金申请,逾期不予审核。在填写系统申请理由时,请务必认真填写。

2.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并于10920:00前完成线上申请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物理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打印于10109:00前提交至海纳苑8-522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两两兼得申请,即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建议同学们同时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奖学金,以免因未申请导致的资格流失。

六、国奖和一奖答辩安排

1.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参加答辩,请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一奖答辩PPT”,并于1010日早8:00前发至邮箱。

2.答辩时间为10109:00,答辩地点为物理学院435,答辩当日需要提前15分钟到答辩场地外等候。

3.未按时进行ETA申请、或逾期提交PPT,或答辩迟到,视作放弃答辩资格。

 

联系人:田老师

办公电话:0571-87951326

邮箱:tianhanzhi@zju.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

202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