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学分达80%及以上的(含提前毕业学生),需在毕业前1学年,向所在专业学院(系)提出预计毕业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审核后报学籍中心备案,进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教学环节,逾期不予办理。
毕业班学生毕业自审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进行,学生在“信息查询”-“毕业资格自审”中点击审核,可查看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请各位同学按照附件1(理科班)、附件2(求是科学班)、附件3(强基计划)内容填写并签名,将完整的纸质版交至各班班长。请各班班长于10月17日前交至海纳苑8幢522。
附件2. 2022级物理学(求是科学班)学生毕业自审表格.doc
附件3. 2022级物理学(强基计划)学生毕业自审表格.doc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