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优秀学生从事基础学科相关专业的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办法》(教高司函〔2012〕2号)精神,特制订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实施意见。
一、目的与标准
(一)目的:奖励在课程学习、科研创新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试验计划”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二)标准:一等奖,不超过培养班级人数的10%。二年级3000元/人,三年级4000元/人,四年级5000元/人。二等奖,不超过培养班级人数的20%。二年级1000元/人,三年级2000元/人,四年级3000元/人。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物理学院2022级求是科学班、强基计划班学生;
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达到思想政治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6、学习成绩优异,学业在班级前50%;创新科研能力出色,有一定科研创新成果。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7、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11月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写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奖学金+姓名”。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田老师
办公电话:0571-87951326
邮箱:tianhanzhi@zju.edu.cn
附件1 2024-2025学年竺可桢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 物理学院2024-2025学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