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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11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各类出国留学项目。

 

一、选派原则、申请条件、类别及要求

请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的申请人,按照《浙江大学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https://yjsybg.zju.edu.cn/2026/0109/c69954a3127393/page.htm进行校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报除了高水平项目外的其它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6/0109/c69954a3127393/page.htm“五、申请及选拔程序”进行校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往年的高水平项目合作奖学金渠道2024年起改为国外合作项目,请注意和留学单位及外导确认申报的项目名称。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1.校内网上报名

请申报高水平项目的同学按要求最晚于202634日下午17:00前完成学校系统申报及导师审核。逾期未完成系统申报视作放弃。

完成系统申报的同学,请同时发送邮件至:ruany@zju.edu.cn,邮件主题:2026CSC+姓名,邮件中注明:已按要求完成学校系统申请。

2.学院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工作。

3.学院公示与上报

评审结果将于3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于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上报。

4.纸质材料递交

请最终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同学,于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至41日14点前,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至:海纳苑8525办公室(老师,0571-87953325)。

三、其他

派出与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见学校发布的通知及相关实施办法。

院内咨询:老师,0571-87953325,亦可钉钉联系。

物理学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