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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本科生评奖评优23号通知】物理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6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197

各位同学:

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2026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有关规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授予本科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并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累计获3次及以上(五年制的须累计获4次及以上)标兵称号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有关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即至少3次,省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等不属于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推荐资格。

(二)学校在评选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推荐比例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三)申请流程:请符合条件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22812:00在“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模块提交系统申请,并同时通过邮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特别提醒:系统申请与邮件提交材料两者缺一不可,请务必把握时间节点,以免影响申请)

1.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物理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统计表》(附件2),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标红色内容为提示性内容,请参考评选要求填写自己符合条件的信息,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市”格式填写。

2.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同时申请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附件12),且在就业系统中审核通过为应届生源,再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3)。

 

联系人:田老师

办公电话:0571-87951326

邮箱:tianhanzhi@zju.edu.cn


附件1 物理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 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统计表.xls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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