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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免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137

各位同学:

大家好!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2014级及以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4-6周社会实践必修环节

现就2026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免修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申请提交

符合文件办法免修条件之一的,可在应用中心-社会实践-实践申请-实践报名,实践类型选择“免修类型”进行操作,下载申请表模板(需签字盖章)连同免修证明材料上传系统,上传个人“免修证明材料”,填写“免修理由”。

2.免修上传材料说明

(1)有1年(含)以上工龄的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

需提供起止时间符合要求的入职人事合同以及对应单位缴纳社保记录,不同单位工作经历可累计。若入职合同无法提供,需有明确工作时段的单位离职或在职证明,同时由院系出具情况属实证明,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作为证明。

(2)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参加为期4周(含)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考核合格的

本校攻读硕士期间完成社会实践环节的硕博连读博士生,系统已实现自动免修,学生可通过“应用中心-社会实践-实践申请的上半部分”自行核查实践记录。

(3)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3个月(含)以上的

学生在出国境模块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回国(境)审核表》后,一起上传,同时系统会根据出国境模块出入境时间是否达到90天进行判定,符合条件方可提交成功。

(4)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的

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申请学生本人

(5)经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各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面向符合条件的西湖大学联培学生。

3.时间安排

(1)学生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即日起至5月20

(2)院系审核:即日起至5月24日

(3)学校审核:5月25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团委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