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班主任是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指导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党委发〔2021〕69号),现将具体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的负责人。
二、考核程序
1. 学生评议
由学院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附件1),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
请班级每位同学在5月30日前点击链接填写https://jinshuju.net/f/u9UWqd
2. 个人小结
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并于8月30日前将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thx@zju.edu.cn。
3. 工作纪实评价
由学院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确定
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自我评价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比60%、10%和30%。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10%。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班主任在主题班课展示大赛获得荣誉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考虑。班主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未能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级。
三、考核说明
1. 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优秀者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2. 考核结果考核优秀的班主任,请填写附件3发送至thx@zju.edu.cn,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班主任,由学校发放专项工作津贴。考核基本称职的班主任,学院要及时帮助其改进工作。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不称职的,按该年度教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原则上2年内不得继续申请担任班主任工作。
联系人:陶老师,87951326,thx@zju.edu.cn。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