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公服务  学生思政  本科生思政  党建团建

关于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来源:物理学系综合网     编辑:     浏览次数:57

各位同学: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发展,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展开提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41024:00

提案必须在征集期内提出,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提案组将交由下一次学代会处理。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范围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 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提案参考方向详见附件《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参考方向》,请重点结合学院和学科特点撰写提交。

(二)提案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立案:

1.能够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和呼声;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4.一事一案,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必须属实

(三)提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四)提案可由代表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以个人名义的即为第一提案人;以联名名义的,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五)提案需一事一案,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要有代表性。对于指定校区的提案需在提案名中注明,并仍需一事一案。

(六)原则上,要求每个代表团至少提出一份提案。

三、提案的递交

每份提案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文本必须由提案人亲笔签名。请于41024:00各代表团团长发送《附件1: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至邮箱318777192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代表团+提案,附件请命名为提案名;同时于41112:00前将附件1纸质版上交至物理学院522办公室。

 

联系人:田老师  87951326

张同学  18035813276

 附件1: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参考方向.doc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

202643